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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7日星期五

何為知識產權--CtR智群知識產權事務所

知識產權,也稱其為“知識財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壹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壹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據斯坦福大學法學院的Mark Lemley教授,廣泛使用該術語“知識產權”是壹個在1967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成立後出現的。(最近壹段時間部分互聯網公司如:騰訊、阿裏等,也將其簡稱為IP)
知識產權是關於人類在社會實踐中創造的智力勞動成果的專有權利。隨著科技的發展,為了更好保護產權人的利益,知識產權制度應運而生並不斷完善。如今侵犯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等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越來越多。17世紀上半葉產生了近代專利制度;壹百年後產生了“專利說明書”制度;又過了壹百多年後,從法院在處理侵權糾紛時的需要開始,才產生了“權利要求書”制度。在二十壹世紀,知識產權與人類的生活息息相關,到處充滿了知識產權,在商業競爭上我們可以看出他的重要作用。
發明專利、商標以及工業品外觀設計等方面組成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誌、廠商名稱、原產地名稱、制止不正當競爭,以及植物新品種權和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
香港知識產權申請專利事宜就找智群知識產權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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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14日星期二

香港商標註冊--智群知識產權事務所

在香港,商標是根據《商標條例》和以往有關商譽案例的普通法所保護。由於"一國兩制",單純是國內的註冊商標是不受香港法律所保護,而單純是香港的註冊商標也不受內地法律所保護。有用於兩地的商標應在兩地都有註冊。

單獨利用香港的普通法來保護商標一般都是逼不得己的最后辨法。如要使用普通法來控告他人假冒,原告人必須先証明他多年來通過銷售和廣告在他的商標上樹立了足夠的商譽。未註冊的商標也在商標註冊處的紀錄冊留下空檔而令他人有機可乘,先行註冊,甚至惡意搶註。

已經在香港利用中的商標可以用來提出申請。未在香港利用,但有真實意圖在香港利用的商標也可用來提出申請。 不像美國,以"意圖使用"為申請基礎的香港商標是不須在發出商標注冊証之前一定要開始使用。 然而, 如果一個香港註冊商標在任何一段連續3年的期間內無在香港使用,他人可以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構成在香港的使用包括商標擁有人自已的使用,其被許可人的使用,以及任何獲擁有人所同意的人之使用。 許可登記是非強制性的,但是從被許可人的觀點來看,登記是有必要的以保障其法律權利。
其他有關商標的諮詢及法律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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